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目前,萍乡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和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入攻坚期,学院文明创建工作也初显成效。但本学期开学以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所增加,特别是教学楼、食堂周边,严重影响了校园环境秩序。为配合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校园内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经学院文明委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1.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停车位内。
2.按照一车一位,车头按车位内标识方向有序停放。
3.所有进校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严禁鸣笛,夜间严禁使用远光灯。
4.电动车、自行车就近停放车棚内,且排放有序(作业车辆除外)。
5.所有校内车辆服从保卫人员指挥管理。
6.院文明办、保卫处将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拍照取证,第一次违规进行劝导、贴单提醒;第二次违规进行锁车,车主必须提出开锁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院文明办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开锁放行;第三次违规保卫处将取消进出门岗自动识别资格(临时车辆列入黑名单)。
7.对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文明奖发放时,人事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校园交通管理,并主动提醒来访客人自觉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学院良好秩序。
学院文明委
2020年8月14日